关于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度-2024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3年度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
二、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供知网等检测系统的查重报告,报告相似比不得高于20%。年度重点课题除课题研究总报告外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已发表的论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XX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编号)”字样;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除研究总报告外须提交: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任选);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除研究总报告外须提交:1篇高质量的学校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经验材料与案例(特色学校建设六大任务的亮点举措和典型经验)。
三、报送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附件1)纸质版1份+WORD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附件3)纸质版1份+PDF电子版,包括:《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查重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汇总完成后,请于11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