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立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市社科联部分立项课题应于2025年11月底前结项。现就做好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课题范围
1.2024年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
2.2025年研究基地课题;
3.2025年上半年资助项目课题;
4.2025年市直单位“部门点题”课题;
5.2023年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延期结项课题;
6.2023、2024年研究基地课题延期结项课题。
二、结项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次。
2.课题结项除形成研究报告外,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结项:
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应在《沈阳社科》等内参刊发,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应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被区、县(市)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决策采纳。
3.课题成果达到以下条件,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
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沈阳社科》刊发并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在《辽宁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的;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在各类内参刊发并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的。
符合条件者,须在《课题结项鉴定书》中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一同上报。
4.自筹经费课题结项评为“优秀”等次的,将追加相应课题经费。
5.作为重要结题依据,公开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须与课题密切相关,并在作者署名中包含课题负责人,有“沈阳市社科联立项课题及编号”等字样。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
《课题结项鉴定书》、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研究报告须不少于5000字、专著)、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30%,不含自重率)、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1册,匿名1册。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
(2)电子版材料:
报送纸质版材料的PDF电子版(实名、匿名各1个文件夹,实名文件夹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匿名文件夹以“匿名”命名)、《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各类课题分别统计)。
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等,不加盖公章。匿名材料出现以上信息的取消结项资格。
如需变更课题组成员,应履行报批手续,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结项的,须填报《延期结项申请书》。
四、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完成后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