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中华职业教育社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中华职业教育社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社发〔2023〕1号)有关规定,辽宁中华职业教育社决定开展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2024年度-2025年度辽宁中华职业教育社规划课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
注:2025年9-10月份已经提交研究成果的重点课题以及重点选题方向的课题,此次免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辽宁中华职业教育社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规定的成果要求。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中华职业教育社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附件1)纸质版一份,并提交word版;
2.《辽宁中华职业教育社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EXCEL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此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注:对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