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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就做好2026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沈阳实践中把握发展定位,推动构建体现沈阳特色、沈阳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积极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设立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两种项目类型,分别下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个类别。

申请人可结合自身资格条件、研究兴趣、科研实力等,在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同一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并在《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课题申报书》(附件 2)封皮上方代码框中“项目类别”处勾选哲社规划办项目或社科联项目,在“课题类别”处勾选相应课题申报类别。

三、课题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在沈阳市工作。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持的国家和省、市哲社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3.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课题,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9月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9月后出生)。申报社科联项目,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申请人可围绕《2026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点研究方向》(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设计课题题目,深入开展研究。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5.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以撤项。

四、成果要求

(一)哲社规划办项目

1.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须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论文需在学术刊物或市级及以上报纸刊发,重点课题刊发4篇以上(含4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刊发2篇以上(含2篇),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论文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专著需公开出版,且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

青年课题也可自行制播与本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短视频产品,作为课题研究成果。短视频成果要积极彰显主流价值,适配新媒体网络传播规律。立项课题需产出系列短视频产品10条以上,单条时长控制在2—5分钟。视频画面清晰稳定,音画同步流畅,分辨率不低于720P, 格式为MP4, 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5G, 横屏、竖屏拍摄均可。作品须为原创,不得存在版权纠纷及各类侵权问题。

2.论文完成时间为1年,专著完成时间为1—2年,短视频完成时间为1年,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者,按自动撤项处理。研究全部完成后,可随时向市哲社规划办提交结项验收申请。短视频成果无需全部完成后集中报送,可分条制作、分批随时提报,择优在“理响沈阳”视频号上推送,传播效果好的成果将作为课题结项成果。短视频制作者(课题负责人)优先纳入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库、市宣讲人才库;全部短视频须在课题既定结项期限内提交完毕。

3.课题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①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较完整采纳(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发表内容与申报课题具有高度关联性;③以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的专著;④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⑤课题立项后同一研究主题的项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⑥结项论文成果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

4.立项后凡以本年度哲社规划办项目名义发表或出版的阶 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须标注“2026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XXX)” 字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项目名称和编号。

5.形成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后续可在市哲社规划办统筹组织下,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后期资助项目。本事项未尽事宜,按照《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后期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社科联项目

1.除形成结题报告外,课题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结项:①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含)以上,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含)以上;②著作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③课题研究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内参刊发;④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采纳;⑤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市级党报正式发表。以上成果须与课题高度相关,并在作者署名中包含课题负责人。需要说明的是,今年课题更加侧重于形成咨政建议,原则上形成咨政建议的课题予以结项。

2.在结项评审前,课题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课题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①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报告在《沈阳社科》刊发并获得副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②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相关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正式发表;③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来源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AMI) 发表1篇以上(含) 或出版与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核心期刊以申报时最新发布的目录为准。

3.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须在研究周期期满前申请延期,并经课题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课题延期不得超过1年。

4.作为重要结题依据,公开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须有“2026年度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字样。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

1.《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电子版材料:

1.《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WORD版);

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WORD版)。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

 

 

附件1:2026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点研究方向

附件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3: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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