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联关于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文艺领域基础性、前沿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科学全面、专业权威、严肃客观的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我省文艺事业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贡献文艺力量。
二、项目类别、数量及资助额度
文艺评论专项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2项。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
三、申报内容
文艺评论专项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在辽宁省工作;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持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4.申报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活页》中的相关要求填写,论证字数不能超过7000字,《活页》内容与《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内容务必一致,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六、结项标准
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专著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论文、调研报告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作品刊发需注明“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并标注项目号,且不能与其他课题来源合署。发表内容须与项目高度相关,且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
1.一般项目需在规定时限内,在国内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公开发表2篇2500字以上或1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
2.重点项目需在规定时限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2篇2500字以上或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类发表1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获国家级重要奖项、荣誉。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则需在国内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公开发表3篇2500字以上或2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
3.调研课题原则上需在1年内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调研报告,并获副省级(含)以上领导批示,重点项目还需在国家社科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相关文章。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5年8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注意:此处邮箱地址有更改,请报送至科研处新邮箱):
1.纸质版材料(A3纸打印中缝装订):
(1)《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x5;
(2)《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请书》x2;
2.电子版材料:
(1)《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word,(以“姓名-活页”命名);
(2)《《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请书》word (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3)《附件4: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汇总表》excel,请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