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沈阳市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高校积极开展与中小学思政课共建,推进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现决定开展2024年沈阳市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2024年沈阳市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对象:各高校为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和教师,包括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院)、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等部门以及各院系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干部教师;各区、县(市)教育局机关及区域内学校,直属单位(学校)申报对象参照高校。课题负责人可参考《2024年沈阳市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究课题指南》,确定研究方向和题目,组建课题组。课题选题须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效性,坚持立德树人,贴近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能够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提供有效指导。

市委教科工委负责课题的发布、评审、立项、资助、验收和评奖。

二、立项管理

1.申报预审。市委教科工委组成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课题进行预审,不符合立项要求的课题取消立项资格。

2.立项评审。市委教科工委组成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等若干项。

3.中期管理。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市委教科工委将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并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组,将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销立项。

4.结题验收。凡经市委教科工委批准立项的专项课题以上项目将按照等级予以经费资助,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予配套研究经费。对于无经费支持的课题,结题评审时,对研究成果丰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和指导价值,将视情况给予奖励。不接受延期结题,延期结题视为未完成课题。

5.课题评奖。市委教科工委将对优秀结题成果进行奖励。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被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采纳,或在报刊发表、参加会议交流、参评受奖等,将作为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课题申报工作,精心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认真填写《2024年沈阳市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2024年沈阳市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四、受理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2点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图书馆607)

联系人:薛荣红、张迪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附件1:2024年沈阳市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2024年沈阳市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

附件3:2024年沈阳市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