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2022年度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为省内高等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者一般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要两个相关学科的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青年课题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自行拟定研究题目,重点鼓励、支持课题申请者围绕辽宁高校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2.课题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且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社科、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之前已获辽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的研究人员,还未完成课题结题的申请人,今年不再受理其申报。

3.课题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本科院 校申报不超过6项,高职院校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者为专 职组织员的要不少于三分之一。未按规定对上一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立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的学校,本年度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独立学院申报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择优推荐,不单独受理。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4.各高校需要认真组织审核,对课题申请人、课题组成员身份、申报数量、课题题目雷同度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推荐的申请人符合条件,无异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 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材料如下: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三份)

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

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163.com),请确保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宗锐、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

附件1 2022 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2 2022 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3 2022 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