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充分激励和调动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社科普及、决策咨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评奖办法》(辽委办发〔2004〕29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参加本次成果奖评审的申报成果为2019-2020年度内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发表的成果(2018年及以前年度研究成果不允许申报)。申报成果形式分为论文、著作(专著、译著、校注)、研究报告(已结题项目成果)、调研报告、科普著作(丛书)和音像制品与音频视频文件六种类型。
关于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办法》(见附件2)。

二、评奖条件和奖励等级
参加本届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牢牢把握哲学社会科学正确政治方向,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理论立场,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3.要突出辽宁特色,选准小切口,做好大文章,为我省高质量发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4.要发挥比较优势,选准重大课题,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贡献辽宁智慧和力量。
5.要注重创新,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有良好的学风文风。
6.基础研究。在本学科、本专业某一领域填补某项空白,或者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新的建树,或者在某些问题的研究上有科学独到的见解,对学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7.应用研究。在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上有创见,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8.译著符合版权规定,体现原著原意,对促进和繁荣学术交流,对推动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9.古籍整理。翻译、注疏准确,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正本清源上有新贡献,或在史料史实考证上有新发现。
10.科普作品。包括书籍和音像制品与音频视频文件等。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成就,宣传普及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为公众喜闻乐见。
成果奖设三个奖级,共30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0项,内含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成果不超过10项。

三、评审程序和办法
成果奖评审工作由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 具体负责。省评委会组建学科评审组,对报送成果进行逐轮评审。申报成果评审程序由资格审查、初评〈定量评审和定性评审) 、复评和终评等部分构成。终评后,经社会公示、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最终确定获奖成果。成果评审采取实名和匿名评审制度、异地评审制度、回避制度和监督制度等。

四、申报工作要求
1. 请各申报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修订)》和《辽守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 年度) 申报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2. 请各申报者根据论文、著作(专著、译著、校注)、研究报告〈已结项成果)、调研报告、科普著作〔〈丛书) 和音像制品六种不同形式成果申报要求,认真准备成果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查重要求

1.统一组织查重率筛查工作。我校严格按照省评奖办要求, 通过“中国知网”,对所有申报成果统一进行查重率筛查。查重费用由各单位或作者本人承担。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20%(不含自重率),著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30%(不含自重率)。
2.请各单位在2022年5月12日前,将申报成果的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打包发送至科研处,学校委托“中国知网”查重中心进行查重。查重后,由中国知网统一打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由其指定查重人在报告单上签名、盖章。若查重率超过省评奖办规定的比例,申报成果学校不予推荐。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成果原件。需提交成果电子版及2份原件纸质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
2.《申报表》(见附件3)。需提交电子版及2份纸质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
3.《申报成果说明书》(见附件4)。需提交电子版及2份纸质材料(均需匿名),根据成果形式要求进行填写,字数不超过5000字。
4.《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需提交电子版及2份纸质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根据成果形式要求进行填写,字数不限。
5.《成果概要文稿》(见附件12)。需提交电子版及1份实名纸质材料。论文、科普著作、音像制品不超过3000字;著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不超过5000字。内容包括:成果概要、申报者工作单位、学术简历、合作者姓名、单位等。
6.佐证材料。需提交与《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先后顺序对应的佐证材料2份(实名、匿名各1份,需单独装订成册)。佐证材料仅填写以申报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且与本次申报成果内容直接相关的材料。佐证材料需标注其对应条款,否则评审时予以扣分处理。包括:以申报者本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含子课题负责人)的课题项目、申报者本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论文需注明其发表期刊类别的全称。成果合作者的课题项目、论文、著作等,不作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其他负责部门进行审核,属实后加盖单位齐页公章,可以复印件形式提交。
7.《学术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1)。需提交电子扫描版及1份申报者亲笔签字纸质材料。
8.申报成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需提交由中国知网出具,并加盖中国知网印章的申报成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原件1份。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1.查重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于2022年5月12日前,将申报成果的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打包发送至科研处,学校委托“中国知网”查重中心进行查重。

2.申报系统录入时间
请成果申报者登录申报系统网页(http://cgsb.lnskl.org.cn/login)进行注册,录入信息。注册账号的单位名称、所属单位名称均为辽宁传媒学院,申报单位授权码为061040成果网络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20日。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和《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2022年5月18日前将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注:请各申报人先填写附件14《申报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登记汇总表》,于2022年5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英皓、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

附件1-成果申报、资格审查、成果评审流程图

附件2-申报办法

附件3-申报表

附件4-申报成果说明书

附件5-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论文)

附件6-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著作)

附件7-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研究报告)

附件8-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调研报告)

附件9-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科普著作丛书)

附件10-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音像制品与音频视频文件)

附件11-学术诚信承诺书

附件12-概要文稿材料要求及模板

附件13-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14-申报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登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