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辽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成咨政报告,更好发挥教育科研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征集辽宁省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件征集范围
2016-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已结题课题形成的决策咨询成果。

二、稿件基本要求
观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教育事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和值得重视的潜在问题,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材料内容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实践有实际改革意义。所提建议务实管用、科学可行,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

三、申请材料要求
1.观点鲜明,逻辑缜密,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炼。申报研究决策咨询成果字数都应控制在7000-10000字。
2.每个课题限报一项研究决策咨询成果。各市规划办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3.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申报者上报材料要真实反映自己的研究决策咨询成果,不能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四、稿件受理相关事宜
1.请各市规划办和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决策咨询成果的征集组织和初审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一份送至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办公室邮箱。
2.我办将组织专家评审出研究决策咨询成果并汇编成集。
3.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1月1日前,逾期不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地点: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附件: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申报表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