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团委荣获“辽宁省先进团委”荣誉称号

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青年联合会发布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五四荣誉奖章”、省“两红两优一先”的决定》,我校团委荣获“辽宁省先进团委”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团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辽传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开展项目化、点单式建设社会实践项目,与法库县等9地共建大学生乡村振兴实践育人基地。万余人共赴“行走的青春课堂”,“辽传三下乡社会实践团”是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20余项国家级团队,获评沈阳市十佳社团,事迹被国家通讯社新华社专题报道,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网等各级媒体刊发专题报道40余篇,阅读量近千万。

“辽宁省先进团委”是授予我省各级团组织的优秀示范奖 。面向未来,我校团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强化引领凝聚、组织动员和联系服务,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团结带领辽传青年在东北振兴、辽宁振兴中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