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依据《辽宁传媒学院学生课程考核办法》、《辽宁传媒学院期中考试管理规定》,定于本学期第九周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期中考试工作,现启动期中考试准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期中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期中考试形式填报,第二阶段为试卷命题,第三阶段为考试实施,第四阶段为成绩评定。
一、第一阶段:考核形式填报
1.时间安排:4月10日-13日16:00
2.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确定科目的考核形式;
(2)各学院组织填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核形式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由任课教师填报,系主任、院长审核后将电子版汇总到教学秘书处统一返回送教务处,截止时间为4月14日12时。
3.其他说明:
(1)课程考核形式的确定,由系主任主抓,各系部组织各任课教师研讨确定,应规避和解决上一学期期中考试中发现的问题;
(2)应加强系主任、院长对期中考核工作的审核力度,确保课程考核形式既符合学校制度又能真实反映学生学习情况;
(3)文件上报及时,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二、第二阶段:试卷命题及印刷
1.时间安排:4月17日-20日
2.工作内容:
(1)教务处对各科目考核形式予以确认批准后,各学院应立即组织期中考核命题工作;
(2)需要印刷试卷的课程,应于4月20日前印刷完毕,并履行核查程序。试卷印刷由学院秘书实施,系主任复查,应提前与教务处考务科协调印卷时间。
3.工作要求:
(1)笔试试卷命题应按《辽宁传媒学院考试命题规范》执行,非笔试试卷应能切实考核学生学习情况;
(2)试卷命题审核工作采取系主任、院长自查,教务处抽查的方式,做好各层次的检查工作,确保试卷质量;
(3)试卷印刷后必须进行试卷印制质量检查,避免出现错印、漏印、数量不足等情况发生。人为原因造成的试卷印制质量问题将按教务管理类教学事故处理。
三、第三阶段:考试实施
1.时间安排:4月24日-29日
2.工作要求:
(1)期中考试时间一旦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需至少提前1日到教务处办理考试异动手续;
(2)每场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到本学院秘书处领取考场记录单,并于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录单送学院秘书存档。监考教师要严肃考试纪律,监考标准按学院监考相关制度执行;
(3)期中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4)期中考试期间,院长应组织各系主任开展巡考工作,及时反馈和处理各类考务问题。
四、第四阶段:成绩评定
1.时间安排:5月2日-6日
2.工作要求:
(1)期中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对学生上交的期中考核内容进行评定,相关考核文档由任课教师和学院做好存档工作;
(2)期中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自行保存,待期末录入教务系统中。
考试考务科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