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及《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辽高校师训字〔2021〕1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校从事教学、辅导员工作,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10月16日-11月14日,每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培训方式:培训开始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培训。
3.请所有报名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并签到,无故旷课者不得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三、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24学时)
高等教育心理学(24学时)
高等教育法规(16学时)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16学时)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
2.考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共4科,上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下午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每科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及格。
五、报名方式
1.考生报名。考生可登陆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教师报名入口(http://lngspx.lnnu.edu.cn/)进行注册,注册后请登录并完善报名信息,选择“2021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0日-30日。
照片要求: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勿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符合证件照标准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2)照片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Mb;
(3)照片显示考生的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照片必须为蓝色背景。
2.补考报名
补考考生按上述程序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并选择具体补考科目进行考试报名。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六、相关费用
    本次培训采用自主自愿的原则,费用自理,具体由沈阳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授课及费用收取,为方便教师报名,我校人事处统一集中安排报名,并代收培训费、考务费、教材费后统一上交至沈阳师范大学人事处。收费发票需等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确认。
1.培训及考务费
培训费:400元/人
代收岗前培训考试费:每人每科每次50元。
代收教材费:96元/套(自愿购买)。
2.本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至计财处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7:00前。
3.凭计财处缴费凭证到人事处登记。
七、其他事项
1.单科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各位教师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24-8974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