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督,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辽宁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二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专家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督导处负责人任副组长,专家组成员由学校内具有丰富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宏观监控,分阶段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条 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小组,由院长(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系(部)主任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副教授组成。对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进行全程检查和自评。

第三章 质量监控的方式和程序

第四条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和监控,采取院、系普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根据《辽宁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检查工作分为选题检查、中期检查、答辩检查和质量评价四个阶段进行。

第六条 选题检查安排在第七学期第17-18周。各二级学院可采取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小组评审等办法,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进行审查。

第七条 中期检查安排在第八学期的第6-8周(具体时间根据每学年教学计划安排进行调整),主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进度进行检查。
1.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自查,并如实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二级学院完成中期检查自查报告。
2.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专家组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可以采用学生答辩、座谈、检查学生论文(设计)资料等方式,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将抽查结果和需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反馈。

第八条 答辩检查安排在答辩过程中实时检查,主要对答辩过程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1.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学院内巡视检查,听取学生答辩,对答辩的组织管理、论文的质量、成绩的评定等环节进行全面监控。
2.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督导处,全校范围内巡视检查,现场听取学生答辩,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的组织、准备、答辩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纠偏。

第九条 质量评价 安排在答辩结束后期末前进行,主要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价。
学校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组织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专家组,依据《辽宁传媒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检查评价表》进行检查,并汇总专家意见,对抽检的每一篇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等级评定。

第四章 检查的主要内容

第十条 选题检查的主要内容
1.选题在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选题难度和广度等方面是否合适;
2.选题是否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是否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是否在实习、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选题的;
3.指导教师的资格、指导的学生数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与以往指导的题目是否有变化或改进等。

第十一条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是否与总体进度安排吻合;
2. 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的质量和要求;
3. 毕业论文(设计)是否遇到困难;
4. 教师的指导是否到位,对学生要求是否严格。

第十二条 答辩检查的主要内容
1. 答辩的组织工作是否认真,过程是否严谨;
2. 答辩教师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
3.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答辩资格审查和答辩情况;

第十三条 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
1. 二级学院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规范;
2. 指导教师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相关记录是否完备;
3. 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是否符合人才培养要求和《辽宁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现象。

第五章 检查结果的反馈与处理

第十四条 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对学校质量监控部门反馈的信息及本学院组织检查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反馈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进行,提高论文(设计)质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督导处负责解释。

 

                                                       辽宁传媒学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