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教考分离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人才工作文件精神,主动服务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培养体系,造就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后备人才。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本科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业评价方式的转变,构建多元化评价体系,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教学上“因材施教”培养良好的师生关系的同时,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强课堂学习,依据《辽宁传媒学院教考分离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艺术学院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

二、类型划分

1.统一规划学科开展,在同一学期开设的同一门公共必修课,有三名以上(含三名)教师讲授的课程,按照课程大纲一致的原则,确定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报院审批,教务处备案。

2.专业类型课程开展,同一学期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有二名以上(含二名)教师讲授的课程,在统一课程大纲的基础上,由系确定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报学院审批,教务处备案。

3.唯一开设的课程,由两名及以上熟知该课程的任课教师与系主任共同确定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报学院审批,教务处备案。

三、组织要求

教考分离工作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合理化安排并计划实施,按校、院两级实施。

四、实施过程

(一)命题与组卷

1.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均应先建立试题库,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必须建立10套试卷的试题库(每份试卷皆能基本涵盖一个学期的教学内容,每份试卷之间重复率不能超过20%,且每套试卷必须包括参考答案或评判标准)。操作考试课程须制定操作考试考评标准,以满足实践技能考试的需要。

2.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为依据,反映本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主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的掌握程度,同时注重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试卷中不同难度层次试题分值的参考比例为2:5:2:1(容易:一般:较难:难)。要注重应用技术实践能力的考核,合理降低抽象、逻辑思维类试题的量与难度。

3.笔试类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在4种以上,卷面满分100分,小题总量应在50题左右;实践类、软件类、笔试+实践类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120分钟、18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每份试卷内容原则上应覆盖本学期教学内容的80%以上。命题教师要根据课程特点合理设计题型,把握好主、客观题的比例,试题之间不得有相互提示的现象。同时确保试题库中每类题型试题数量不少于实际试卷题数量的10倍。

4.命题教师要把握学生学习状况和实际水平,试题内容及表述要准确,题量要适当,难度要适中,题型结构要科学,给分点与分值设计要合理,以确保考核有较高的信度、区分度、效度。使学生的考试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即:90分以上成绩占20%;75-89分成绩占40%;60-74分成绩占35%,60分以下成绩占5%。

5.前期准备,每门课程的试题要逐道题目审核,反复修改、调整、筛选;注意试题及答案的科学、合理,用词准确,保证专业的同时合理拓展开阔。

6.试卷制定审核,每套试卷必须由两名教过或熟悉该门课程的老师共同商议出题,各系需组织业务骨干,根据课程标准对每套试卷进行审核,确保试题严谨无误。

7.实践类、软件类、笔试+实践类课程由系主任安排任课老师制定本学期的教学的1-2个基本技能项目,2-3个提升技能项目,并制定相应考评标准。

8.试题库要求:各系应组织系对试题库定期充实、调整和更新,并根据专业发展以及教学要求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同时紧随社会发展。

9.实行教考分离课程的抽题、组卷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类、软件类、笔试+实践类课程由系主任组织非任课教师从课程所建试题库中抽取相应题目数量的题目组成2套试卷,要确保2 套试卷难度相当。组好后的试卷由课学院进行初审后,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进行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正式考试用。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一套作为补考试卷用。实践类课程的考试内容可选择企业人员与系主任共同商议确定。

10.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试卷印刷保密工作按《辽宁传媒学院试卷印刷管理规定》执行。

(二)考试组织

1.实行教考分离课程的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和安排。

2.各系根据课程标准,可以向学生公布考试大纲,考试范围、命题思想、试题形式等内容。

3.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相关人员应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防止试题泄露。

4.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校有关考试的规定。

5.试卷封装要求。课程考试结束,监考教师按要求将试卷分别按学号顺序整理好,按试卷密封装订要求,装订成册。

6.考试结束,试卷要全部回收,严禁学生将试卷带出考场。监考教师认真填报考场记录单。

(三)阅卷

1.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必须成立阅卷小组,阅卷小组应由两位或两位以上教师组成,采用流水作业、集体、集中方式阅卷。

2.教师阅卷应按照制定的标准或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严格评阅,做到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

3.阅卷完毕指定专人负责统分,统计各班的卷面平均分数及卷面合格率,并签名。统分后,不得更改成绩,如确需更改,须书面说明更改原因,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试卷评阅质量抽查

试卷评阅后由学院选调二级督导对试卷评阅质量进行自查,复核时要认真细致,差错率不应超过2%,对差错率超过10%的试卷须发回重阅,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艺术学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