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教育部党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为主题主线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本科教育大会精神,提高课程考核质量,推行过程性课程考核改革,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诊断、评价、反馈等功能,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依据《辽宁传媒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学院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计划。

第一条 考核方式。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课程考核方式的确定,一般由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确定,本科课程要与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紧随时代发展。

第二条 考核成绩。课程考核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过程成绩、期末成绩三部分构成,占比为3:2:5。新生入学第一学期过程成成绩,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构成,比例为4:6。集中实践环节和项目教学包成绩按相应考核办法实施。

第三条 平时成绩。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回答提问、平时作业、小测验、实训报告、课程论文、实际操作等成绩综合确定,占课程总成绩的30%,填入成绩管理系统中“平时”项。

第四条 过程成绩期中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20%。过程成绩填入成绩管理系统中“期中”项。

第五条 期末成绩是指期末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50%。考试课期末成绩为期末考试成绩;考查课程期末成绩一般为期末作业评价成绩。期末成绩填入成绩管理系统中“期末”项。

第六条 考试形式。一般指考试课考核的组织方式,分为集中考试(学校组织)随堂考试(学院组织)。

第七条 考试方式。考试课程的考试方式分为三类,分别是笔试类、软件类和上交作品类。考试课程需要编写《课程考试大纲》,按《辽宁传媒学院课程考试大纲编写说明》执行。

(一)笔试类考试。以纸质试卷或电子试卷为载体,适用于专业理论课程和编程类课程,例如:动画史、高等数学、线性代数以及各专业导论课程等。考试形式一般为集中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软件类考试。适用于较短时间内能够考核软件操作能力的课程,例如:PS、FLASH、ZBRUSH 等。考试形式一般随堂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上交作品类。不适合短时间内完成考核的课程,例如:动画短片创作、动画素描等。考试形式采用随堂考试,学生按规定时间点提交作品,满分100分。

第八条 考试课须由任课教师编写《课程考试大纲》,考查课须由任课教师编写《课程考查方案》,经系主任审核,学院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试卷命题按《辽宁传媒学院试卷命题规范》执行。试卷评阅按《辽宁传媒学院试卷评阅要求及操作规范》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21年9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