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继续教育学院 > 新闻动态 >

【转发】沈阳市自考考生申请2020年上半年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即将开始

时间:2020-05-13 08:45 浏览:1662次 编辑:

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统一要求,原定于2月13日开始的2020年上半年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工作(以下简称“免考”)现定于5月18日开始。按照上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要求,本次免考将有所调整,市考试院就本次免考做出特别提示:

一、本次免考有哪些调整

1.本次免考只限于通过免考后能够办理202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的考生申请。

2.本次免考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取消考生现场确认环节。

3.考生应按要求上传免考证明材料照片。

二、考生网上办理免考流程

1.网上申请,时间:5月18日9时至5月21日17时

通过本次免考后能够办理202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的沈阳市自考考生,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在规定时间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平台”),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进入“免考申请”,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的课程,填写免考证明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需要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限至6月中旬以后),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

需要特别注意,上传证明材料照片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10K、不得大于1M。考生要对网上填报免考信息和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不上传证明材料照片或上传的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申请。

2.网上支付,时间:5月18日9时至5月27日17时

考生网上提交申请,经考试机构审核后,可登录网上平台完成缴费。由于考试机构审核工作时间关系,因此建议考生于5月22日之后登录网上平台缴费,5月22日之前考生网上申请有可能处于待审核状态,无法缴费。考生应在5月27日17时前完成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网上支付期间建议考生在网上平台预留的手机号保持畅通。

3.免考结果反馈,时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7时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网上平台查询结果、打印免考通知书。

 

 

沈阳市考试院

2020年5月12日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168号 联系电话:024-67953021

版权所有:辽宁传媒学院 ICP备案号:辽ICP备170024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