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校园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校园网络安全,给全校师生提供稳定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促进我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园办公网络的管理制度

(一)校园办公网络的资源仅允许用于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与专业技术有关的工作,凡通过校园办公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电子邮件通讯或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教师个人电脑办理校园网需遵守校园网管理制度,需要填写电子版《教师个人电脑上网申请表》交资产处备案后,办理上网。

(三)校园办公网络使用者必须接受并配合资产处组织的监督检查及网络安全管理;

(四)校园办公网络根据使用部门功能的不同及使用者需求的不同,权限也不同,使用者因工作需要开通相应权限的,应上报分管副校长审批通过后予以开通;

二、校园公寓网络的管理制度

(一)校园公寓网络的使用实行认证(实名制上网)计费制度,用户拥有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及IP地址,用户需要及时缴费以保证网络的正常使用,每1个IP地址允许用户的一台电脑连接公寓有线网络,并支持该用户的一台手机连接电脑wifi网络,即每一个用户同一时间只允许2个终端设备连入校园网,多终端同时联网导致用户断网由用户自己负责;用户上网电脑及上网用户名及密码,电脑开wifi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出现问题由登记用户负全责;

(二)接入校园公寓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按要求办理入网登记手续,保证自己电脑无病毒,对于攻击网络设备的电脑,网络中心将给予断网,产生的后果由电脑持有人自行负责。

(三)使用校园公寓网的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违反本管理制度,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本管理制度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辽宁传媒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