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教师批阅课后作业管理规定(暂行)

为推动教学质量提升,强化学生应用能力,针对本科生合理 增负, 突出过程性考核,全面规范管理教师批阅课后作业环节, 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专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任课教师应依据课程大纲、考试大纲等教学文件向学 生布置与课程相匹配的课后作业,旨在检验课堂教学效果,巩固 新知识, 熟练新技能, 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课后作业数量可根据课程教学实际确定, 原则上每门 课程应设置6次课后作业, 其中: 平时作业4次, 期中作业1次, 期末作业 1次。期中过程考试可视为期中作业,项目教学包作品可列为课程期末作业。

第三条 平时作业应要求学生独立完成, 每生 1 份; 期中、期 末作业可采取独立完成模式,也可实施团队完成模式。采用团队 完成模式时,原则上每队人数控制在 5 人(含) 以内, 且必须明 确团队成员各自作业任务,力求任务均衡。

第四条 课后作业形式应与课程类型相适应, 可包括: 绘画习 作、速写习作、 创作草图、原画作品、故事脚本、二维动画、三 维静帧、三维动画、视频剪辑、程序代码、互动游戏、分析报告、 调研报告、试题小卷和汇报文稿等。

第五条 同一门课程的课后作业安排应由该门课程的全体任 课教师共同研究制定,经系主任审批后, 列入教学计划。任课教 师在课后作业布置时, 必须明确作业题目、作业要求、完成模式、 上交时间以及评价标准。

第六条 任课教师应对课后作业进行 100%批阅,批阅内容主 要包括两部分:

(一)作业成绩。任课教师应依据课后作业评价标准, 按百分制 评定成绩, 按要求填入教学日志。课后作业按比例纳入课程总成绩。班级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为宜。

(二)作业评语。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后作业完成情况, 给予每位学生评语。评语应具有个性化,语言精练、字迹清晰, 100 字以内为宜。评语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作业优点、作业缺点和和改进方向。

第七条 课后作业批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完成, 规范填写《数 字媒体学院学生课后作业批阅评价表》(以下简称“《批阅表》”, 见附件 1、附件 2)。

第八条 任课教师须在学生提交作业后两周内完成批阅, 批阅结果应在课堂教学中设置点评环节,反馈纠正共性问题,督促学生及时改进。

第九条 课后作业作为重要的教学档案,实施电子版100%留 存,相应的PDF版《批阅表》一并存档。课后作业电子版存档技 术标准如下:

(一 )图片类。JPG格式,单幅文件大小2MB以内,300像素*300像素以内,分辨率 300dpi。

(二)视频类。MP4格式,篇幅时长5分钟以内,单项文件大小50M以内,720P。

(三)软件类。软件项目文件格式,一般单文件控制50MB以内。(优先选择图片或视频形式存档, 超标须申报)

(四)文本类。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 1MB 以内。

(五)实物类。拍照存档,JPG格式,5MB以内,清晰即可。

第十条 “展赛演播” 作品、专业竞赛获奖作品、创新创业项目作品等电子版作业另行归档,不受上述技术标准限制。纸介课 后作业原件由任课教师推荐15% (优秀率)存档,由系主任组织遴选后存档于系档案柜备查

第十一条 课后作业电子版归档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印发归 档通知。课后作业每学期归档两次,即教学第11周和第19 周分别归档一次,以系为单位移交学院教学秘书保管。

第十二条 课后作业批阅情况采取系主任负责制,系主任是本系课后作业批阅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学院每学期期末组织专项检 查一次, 检查结果与系主任绩效挂钩。

第十三条 课后作业批阅是任课教师常规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批阅和归档情况纳入专任教师360综合考核,与专任教师评职晋级、薪酬待遇挂钩。课后作业批阅和归档情况与外聘教 师月绩效、续聘挂钩。批阅质量不合格视为教学问题, 严重违规 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由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艺术学院学生课后作业批阅评价表(个人版)》
附件 2:《艺术学院学生课后作业批阅评价表(团队版)》

 

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