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教学管理工作例会是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协调、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本科教学基本建设研讨等为内容的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学校教学运行期间的常规安排,结合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织

1.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 15:00-16:00

2.会议地点:艺术学院会议室

3.参会人员:学院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党总支书记(或学工工作负责人)、各系主任及学院教学秘书。

二、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校内外经验等。

2.开展教学基本建设,研讨论证等工作。包括师资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3.通报教学运行情况,研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4.协调全院各系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需教学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的其它事项。

三、会议程序

1.会议议题。教学管理工作例会的议题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和各系主任均可提出。系部的议题,由系主任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由学院秘书负责收集汇总,报学院院长确定。

2.会议准备。准备要深入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或方案。对列入教学工作例会的议题,本着谁提出,谁牵头准备的原则,做好准备工作。

3.会议研究。会议汇报和讨论时,要语言简捷,说明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可行的措施、办法,提出明确的意见。与会人员要围绕议题中心,畅所欲言,表明态度,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节约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4.决定意见。由会议主持者对研究的问题逐一逐项做出结论性意见。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决定的事项予以落实并督办。亦可视需要草拟会议纪要和周教学工作安排表,经学院院长审批后签发并监督落实。

5.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6.会议要求。参会人员要遵守参会纪律,准时参会。因公不能参会,应向学院办公室请假。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应将手机主动调为静音或震动。

 

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