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辽宁传媒学院影视广播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 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影视广播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辽宁传媒学院影视广播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在我院党总支指导下,团总支依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于2021年10月19日中午11:45在创新楼612谈话室举行了影视广播学院主席团换届选举大会。本次大会由影视广播学院团总支书记关赛,和第二届主席团担任评选人。
本次主席团竞选中,候选人从工作经历、岗位认知、自我优劣势、工作展望等方面进行演讲,候选人清晰、流畅、沉着的演讲,展现出我院学生干部优良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综合素养。
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投票、院团委讨论研究,将影视广播学院第三届学生会换届拟任名单予学院公众公示。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由于疫情的特殊原因,本学院延迟举行学代会,在本年度将会补开学代会。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影视广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选举资格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四)积极倡导和鼓励我院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培养学生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配合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信任;
(六)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学生工作;
(七)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二、名额分配
(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产生办法
(一)以班级(学生组织)为单位召开学代会代表推选会,各单位可结合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自行决定选举的流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数量确定学代会代表;
(二)学代会代表必须由本单位2/3(暂定)以上成员参与选举产生,否则无效;
(三)如已当选的代表因故放弃代表权利的,报主席团备案,该单位所放弃的代表名额不补入其他单位,应由原单位增补;
(四)学代会代表经学代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在学院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成为正式代表。
四、学生代表的权利:
(一)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
(二)审议和表决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提案权
(四)选举和被选举权
五、学生代表的义务:
(一)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
(二)执行学代会的决议
(三)了解本院学生意见,并据此提交提案
八、院团总支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