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度 申报评选专业带头人的通知
为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和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根据《辽宁传媒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辽传字[2021]42号)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专业带头人的申报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原则
结合我校现有师资队伍现状和专业建设规划,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考核、逐年推进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
二、申报评选范围和数量
-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及双肩挑人员。
- 原则上每个本科专业设置1名专业带头人,由于2021年为首批评选,优先选聘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和重点培育专业。
三、申报评选条件及管理
具体内容见《辽宁传媒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四、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资格审核、述职评审、学校聘任”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
申报人要按照专业带头人标准,填写《辽宁传媒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7月14日17时前报送至人事处。
2、资格审核
由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督导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申报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述职评审
(1)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委员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2)申报人员向评审委员进行陈述,时间为10-15分钟,之后各位评审委员随机提问、现场答辩。
(3)评审委员商议确认拟聘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4、学校聘任
人事处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发放聘书。
特此通知
附件1:《辽宁传媒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辽传字[2021]42号)
附件2:辽宁传媒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辽宁传媒学院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