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 教职工招聘实施办法(试行)

为实现我校教职工招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计划性与前瞻性,提高人员选聘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1. 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选聘标准,切实将德才兼备的人才筛选录用,宁缺毋滥。
  2. 以岗定编,按计划招聘的原则。人员需求应以岗位的工作任务为标准,依据岗位要求进行人员编制配备。各职能处室、院系原则上不得突破部门编制数额和年度用人计划。(附件1:辽宁传媒学院岗位设置核定表)
  3. 民主集中原则。招聘工作要充分听取用人部门意见,经校务会审议后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二、招聘类型

  1. 在职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行政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2. 兼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教师应具有的体貌特征,普通话表达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 年龄为28周岁到60周岁之间,管理干部岗位、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
  3. 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并满足以下要求:

(1)教师岗位

①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博士(后):具备博士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学历;

③中级职称: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双语”授课及“双师”型教师优先录用;

④普通教师: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毕业3年以上,“双语”授课及“双师”型教师优先录用。

(2)行政教辅岗位

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人员均需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其余岗位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毕业3年以上,研究生学历及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优先录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流程

(一)教师招聘

  1. 提请招聘计划

(1)年度计划:每年1月末前由评建处牵头组织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按现有校内师资,结合评估标准进行各专业师资匹配,拟定任教专业和教师数量的需求,提交校务会审议,通过后由人事处具体分解,按月落实招聘。

(2)学期计划:院系根据教学安排,于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填写《招聘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由教务处汇总核实后报分管校领导复核,人事处及分管校领导确认招聘条件达标后,报请校长审批,由人事处落实招聘。

(3)学期中院系教师因临时调整造成的空岗原则上本学期不予补岗招聘,院系在现有专兼职师资中调配解决,如确实无法安排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招聘计划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人事处按兼职教师落实招聘。

  1. 招聘过程

(1)发布信息

仅限人事处通过学校专门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等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接收应聘人员投递的简历、个人自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查看是否符合我校招聘条件及用人部门需求条件。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回复,且不得安排下一环节考核。资格审查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3)面试、教学能力考核

①面试:由人事处和二级学院院系负责人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政治立场、思想表现、工作态度、语言表达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常规程序包括应聘人员自我介绍、考核人提问、应聘人员答辩、讨论等。面试通过人员安排教学能力考核。

②教学能力考核:组成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督导处、教务处、人事处三处负责人;二级学院正、副院长,以及系部主任。

考核内容1:应聘人员采取公开试讲的形式,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由考核小组拟定试讲课程题目,人事处通知应聘本人准备。试讲须有板书、制作PPT课件,考核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并评价。依据试讲结果考虑是否安排二次试讲。如需进行二次试讲,试讲前院系指派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及指导。

考核内容2:各二级学院对每个专业编制笔试试题3套,交由人事处建立求职应聘人员试题库,试题分为实践类和理论类,题库每学期更新一次。试讲通过后人事处随机抽取试题安排笔试,有针对性的对应聘任教的科目进行考核,考核小组联合阅卷给予评分。

③心理测试:应聘人员需在人事处完成心理管理系统问卷测试。

④背景调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向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任职部门进行了解,内容包括:过往个人情况、基本素质、工作能力、获得荣誉、重大事故、离职原因等。

⑤结果确定:人事处汇总并审核应聘人员的考核材料,确保签字齐全、意见完整,依据各考核环节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分管校领导确认拟录用人选。考核周期在两周内完成。

  1. 招聘结果审批

人事处就拟录用人员按照学校现行薪酬结构及工资标准核算工资待遇,由分管人事校领导报请校长审批。

  1. 录用(入职面谈)

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面谈。人事相关面谈内容包括:试用期时间和工资结构金额、转正后工资结构金额、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要求、入离职时间要求、保险福利、学校发展前景、个人上升空间等。岗位相关面谈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任教科目)、工作标准、考核形式等。面谈中须进行详实的介绍与沟通,不隐瞒、不漏项、不夸大,真实、客观的介绍学校及职位情况。达成共识后,人事处按照《员工手册》规定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二)行政教辅人员招聘

  1. 提请招聘计划

①原编补岗:部门负责人填写《招聘计划申请表》,人事处按照原岗位编制数量与在岗人数予以确认,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人事处落实招聘。

②新增编制:部门负责人详细填写《人员增编申请表》(附件3),按项目要求客观真实阐述部门现存工作状态、新增岗位原因、增设岗位后预期达到的工作目标,以及对现有工作状态改善的结果,并附新增岗位职责。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后,人事处记录备案并落实招聘。

  1. 实施招聘

(1)高层次人才:中层管理干部及学科带头人岗位由分管校领导、分管人事校领导共同进行初试。初试面谈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0分钟,并视初试结果考虑是否安排考核或推荐校长复试。

(2)普通岗位:

①初试:由人事处和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初试,考核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等;也可根据应聘岗位性质和需求增加笔试或实践性考核内容。

②复试:由部门分管校领导和分管人事校领导共同进行复试,复试仍以面谈形式进行。

③心理测试:应聘人员需在人事处完成心理管理系统问卷测试。

④背景调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向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任职部门进行了解,内容包括:过往个人情况、基本素质、工作能力、获得荣誉、重大事故、离职原因等。

⑤结果确定:人事处汇总并审核应聘人员的考核材料,确保签字齐全、意见完整,依据各考核环节成绩进行综合排名,部门分管校领导确认拟录用人选。考核周期在两周内完成。

  1. 招聘结果审批

人事处就拟录用人员按照学校现行薪酬结构及工资标准核算工资待遇,由分管人事校领导报请校长审批。

  1. 录用(入职面谈)

中层管理干部及学科带头人岗位由部门分管校领导与分管人事校领导共同进行入职面谈;其余岗位与上述教师招聘录用(入职面谈)相同。

  • (三)工勤人员招聘
  1. 面试:由人事处进行工资结构金额、工作时间、入离职时间要求等信息介绍,双方达成共识后安排用人部门管理人员进行面试,就应聘人员个人情况、身体状况、家庭位置等进行了解,就岗位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工作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2. 试岗:面试通过人员试岗三天,就具体岗位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考核,确定是否录用,三天后起薪(含三天)。

五、其他说明

  1. 应聘专任教师具有教授职称的、兼职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可不安排试讲等教学能力考核环节。
  2. 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同学、朋友等关系者在考核阶段需主动提前说明,考核全程回避。
  3. 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全程的组织与协调,包括与应聘人员的直接联系,在招聘过程中院系及有工勤岗位的职能部门应根据任务指标向人事处推荐应聘人选,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等由人事处统一安排,未经人事处委托或许可不得随意与应聘人员单独联系。
  4. 招聘全程公开、公正、公平,人事处接受各部门监督。学校接受实名举报,并认真受理。
  5. 原则上本校教职工家属不在录用范围之内。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辽宁传媒学院

二O二O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