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 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快提升我校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科学规划、按需引进、突出业绩的原则,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绩效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体制和管理机制。

 

第二章  条件和范围

第三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教学科研水平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治学严谨、为人正派、身心健康。人事关系须转入学校全职工作。

第四条  层次及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

具有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行业内享有盛誉和较高知名度,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较高的学术成果,能担负起本专业建设工作,具有较好的团队建设和组织协调能力,发挥专业带头人作用。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学术骨干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行业内知名企事业单位十年以上工作经验,或高校十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2-3门主干课程教学任务,具有行业影响力,教学研究方向为学校重点专业或新建专业所需。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具有学术发展潜力,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创新能力。第一学历应为国内知名大学(“双一流”高校)毕业。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第三章  引进程序

第五条  引进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计划和本单位目标责任、学科梯队建设的需要,在每年7月、12月底前,申报人才引进计划,人事处依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全校人才引进计划,报学校校务会审议确定。

第六条  公开招聘。由人事处面向全国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实施全国招聘;根据各类高层次人才实际情况提出引进人选及其待遇方案,报学校校务会审议确定。

第七条  引进办理。全职引进的人才,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急需,由学校人事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人一议”,报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后即时引进。

第八条  全职引进的人才,根据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遴选拟引进考核人选,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学校领导和相关专家,对应聘者组织面试、试讲,就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学科需求符合度、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符合条件要求的,按规定体检合格者,报学校校务会审议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九条  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研工作(单个聘期内):专业带头人须完成以下指标中的三项指标、学术骨干须完成以下指标中的两项指标:

1.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申报单位,主持申报国家级项目(课题)1项,主持申报项目(课题)以项目经费划入学校科研账户为准,社会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30万元。立项和结题分别按完成50%任务量核算。

2.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推广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1项。

3.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由专业指导委员会批准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1部,且列为国家级规划教材。

4.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CSSCI收录的扩展版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5.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署名身份在国际级专业大赛(举办过5届以上)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至少1项。

6.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署名身份在国家级专业大赛(举办过5届以上)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至少1项。

7.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科技成果转化1项以上,转化资金20万元以上(以划入学校科研账户为准)。

8.带领本专业至少3名教师,从事专业前沿领域创新性教研和科研工作。指导本专业教师以第一完成人,完成下列指标中一项:

①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申报单位,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1项,主持项目以项目(课题)经费划入学校科研账户为准,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0万元;

②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累计2篇以上;

③以“辽宁传媒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CSSCI收录的扩展版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累计3篇以上;

④带领本专业教师,从事专业前沿领域创新性教研和科研工作,获得省部级科研团队奖。

(二)授课任务:每学年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1-2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人才培养:把握专业发展方向,领导制定并实施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每学年递交一份具有可操作性的专业发展调查报告,聘期内建设并获批省级一流特色专业1-2个。

(四)毕业选题:掌控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整体方向,提出指导意见,保证本专业应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质量。每学年递交一份《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分析报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比获省教育厅或校级优秀奖

 

第五章  工作流程和享受待遇

  引进人才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全职引进是指劳动社保关系调入我校的人才,柔性引进是指劳动社保关系不调入我校的人才。

第十  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资待遇

职称级别

工资总额

专业带头人

年薪12-25万

学术骨干

正高职称

月薪9000-15000元

副高职称

月薪7000-10000元

博士(后)

月薪7000-10000元

(二)其他

1.沈阳市外人才享有高级公寓、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免费班车、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2.由用人部门帮助协调其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助手,提供专门办公室和必备的教学、科研条件。

3.帮助解决家属就业事宜。

 

第六章  引进人才的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引进的人才在校服务期一般不少于6年(两个聘期,每个聘期3年),服务期内实行目标管理,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十三条  引进全职人才在聘期内,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

第十四条  引进人才在聘期内,人事管理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任期内目标责任书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及用人部门共同制定。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才履行职责情况,即完成《辽宁传媒学院引进人才聘任合同书》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指标。

第十六条  学校组成考核小组,由督导处牵头,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及用人部门参加,依据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及师德、师风、教风等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聘期内享受待遇和续聘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  引进人才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管理,日常的“用、管、扶”工作由各用人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引进人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可终止聘用关系;引进人才聘期未满要求提前终止聘用关系(含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自费出国留学等)的,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校级和中层管理干部引进参照上述办法执行,须至少有五年以上本岗位管理工作经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辽宁传媒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