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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传媒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公示

时间:2023-02-01 08:18 浏览:385次 编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精神,辽宁传媒学院对申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校外职业院校及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办学条件等进行了审核和考察,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沈阳辽美中等职业学校、沈阳东方传媒学校、朝阳现代航空职业学校、葫芦岛现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沈阳奉天艺术学校等五所学校为我校校外教学点,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反映情况的材料请于2023年2月10日17:00前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我校。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胜江

联系电话:024-89745899   13840383213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德能楼202室

 

辽宁传媒学院

  2023年2月1日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联系电话:024-89745787、024-8974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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