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5-26-1 学期期中教学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动态,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优质教学经验,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 25-26-1 学期期中教学工作大检查。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教学周(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教学大纲、教案、日志、日历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与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2.课堂教学:在教学文件课件、授课状态、教学手段运用、课堂秩序管理、课程思政开展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
3.作业管理:作业布置具有层次性与实践性,贴合课程需求;批改及时(原则上 1 周内反馈),批改痕迹清晰,评语具有指导性;对优秀作业与问题作业有针对性分析与记录。
4.期中考试:针对期中考试组织、试卷批阅、成绩记录及存档等情况进行检查。
5.校级教改:对2024年校级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撰写《中期研究报告》并提交佐证材料,二级学院组织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于11月7日17:00之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检。
三、检查实施流程
(一)教学单位自查
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对本学院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教学环节和教师,并建立《院级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清单》,明确问题类型、责任教师、整改建议及完成时限,于 11 月 7日 17:00 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教务处抽查
教务处随机抽查,通过现场听课、巡课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并深入各学院调阅教学资料,参与系部教学研讨。教务处联合督导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闭环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杜绝形式主义,对标审核评估要求,强化过程管理,切实做到检查有记录、问题有反馈、整改有成效。
2.将本次检查活动加以总结,可以公众号新闻形式发布,并将新闻链接、活动照片以及《院级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清单》,以学院为单位,于 11 月 7日 17:00 前将问题清单报送至教务处。
3.本次活动拟评选“优秀课堂”20个,并组织“优秀课堂”主讲教师集中开展公开示范观摩课活动。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推荐2-3个“优秀课堂” (不限专、兼任教师),于 11 月 6日 12:00 前提交推荐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