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测评工作将在本周开展,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测评环境,提高测评效率,保证测评质量,依据《辽宁传媒学院教师360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1.参评学生:20级本科;21级、22、23级本专科学生

2.受评人员:所有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8日周一13:30——12月20日周三23:59

三、测评形式

参评学生采用网上测评方式,在强智教务系统(http://36.138.41.251/jsxsd/)中完成测评活动,请学生登陆本人账号,进入【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界面操作。

四、测评组织

学生测评工作由督导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1.督导处负责监控检查测评各个环节,确保测评数据真实、客观、公正、有效。

2.教务处负责测评内容的制定、系统录入等前期准备工作和测评后的数据统计、整理工作。

3.各二级学院书记负责组织学生参与测评活动,保证测评进度和参评率。

五、工作要求

1.测评期间,任课教师、辅导员不得以任课形式干预学生测评活动。违规者按管理类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2.每班级测评参与率必须达到96%(测评参与率=班级实际参评学生数/班级具备资格学生数),测评参与率低于94%的班级数据无效,必须安排重测。

3.测评学生必须由本人参与测评,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违规者按管理类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4.测评数据管理人员不得向任课教师、辅导员透露学生个人信息及测评分数,以避免打击报复等情况发生。违规者按管理类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5.向学生公布督导处举报电话(督导处:67953027),由督导处对测评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实、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