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传媒学院首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 2022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四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引导高校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不断激发高校课堂教学活力,同时选拔优秀教师参加2022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辽宁传媒学院首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题,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精心打造全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标杆展示与交流平台,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不断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三、主办单位

  本次比赛由辽宁传媒学院教务处和督导处联合举办

 

四、参赛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参赛教师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往届已获我省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不得参赛。

 

五、比赛流程

  比赛分学院初赛、校级决赛两个阶段,比赛各环节评审标准参见《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省赛文件)相关内容。

(一)学院初赛(3月7日前)

  各二级学院自主组织初赛,自行决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各二级学院教师参加校级比赛名额分配如下:

  各二级学院参加校级决赛教师原则上需副高级及以上教师或副高级及以上主讲教师带队的教学团队(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共4人)参加,并于3月7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任志华老师。

(二)校级决赛(2022年3月9日)

  校级决赛按照省级复赛的要求进行,将采取现场评审,包括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堂教学创新授课展示,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成绩占25%、课堂教学创新授课展示成绩占75%。参赛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课堂教学创新展示。

  参赛教师需将申报书(见附件3)、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纸质材料(一式7份)等比赛相关材料于3月7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任志华老师。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获奖教师有资格被推荐参加第二届辽宁省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复赛。

 

七、材料要求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教学创新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教学创新成果报告中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及所在学校名称。教学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

 

八、比赛要求

  1. 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组织与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对于存在弄虚作假、干扰评审等行为的教师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大赛将按照《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见附件5) 开展评审。评审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廉洁规定,对在评审活动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纪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教务处:任志华

  电话:89745786

 

教务处 督导处

2022年3月3日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附件2:大赛参赛教师汇总表

附件3:大赛申报书

附件4:大赛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附件5:.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