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93号),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21]28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21年4月组织开展了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发[2021]45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增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函[2021]246号),我校共有6个项目获批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其中包括本科生联合培养类2项,教师互聘类3项,资源共享类1项(详见附件)。

校际合作项目是辽宁省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项目的重要性。项目负责人要积极推进项目研究与实施工作。各牵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与服务,整合学校资源,着力培育优秀项目,力求产出一批对学校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标志性成果。

附件:我校作为申报单位获批辽宁省2021年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立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