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送“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数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登录网址:https://sx.chsi.com.cn/htgl/。 账号和密码已经发送至学院院秘
二、报送内容
2025—2026学年(2026年3月1日-2026年4月25日)的毕业实习的本科生数据和相应的实习培养方案。
三、数据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上报2026届本科生毕业实习方案(模板见附件1)和专业实习数据(模板见附件2)。上报完自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修改后再次上传,直到审核状态为全部“审核通过。
2.“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中上报的本科数据,当兵经历顶替毕业实习的不需要上报; 去年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的这次需要上报。
3.实习单位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填报,实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平台中查询,也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
4.在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常见问题”(附件3)。
教务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