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实习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实习返校管理,确保学生实习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届毕业生实习后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评定

1)学生应在毕业实习结束后上交实习报告至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并于5月17日前完毕实习报告的批改。

2)毕业实习综合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价(50%)+学院指导教师评价(50%)组成,双方共同填写《辽宁传媒学院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随下届学生重新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

3)各二级院和系部要100%检查实习报告。并于5月17日前将检查学生情况汇总表和检查总结上报至教务处。教务处、督导处将择时抽检毕业实习报告。

4)各二级院和系部应于5月17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2024届本(专)科毕业实习的成绩录入工作,并上报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至教务处。

2.教师工作量统计

1)根据《辽宁传媒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按每5人每周1学学时计算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毕业实习教师工作量统计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填报真实,统计准确,并与学院上报的毕业实习成绩中的数据保持一致。

3)各二级院应于5月17日前将《2024届毕业实习教师工作量统计表》纸质版经院长,教学副院长,系主任,院秘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版电子版材料发至教务处。

3.实习报告及相关材料归档

1) 各二级学院应于4月30日前将《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周报记录表》上报至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填写2024届毕业生实习方式统计表,要求与《毕业实习手册》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并在2024年4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3) 各二级学院应于5月27日前按毕业实习报告归档要求完成对2024届毕业实习报告的归档工作,并将《毕业实习报告》PDF版(要求控制在10MB以内)由指导教师上传至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网站。

4.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所属专业及时开展本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并对全院实习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实习工作的建议等。并于6月20日前将学院实习工作总结PDF院长签字版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 任志华

 

附件:

1.实习指导教师课时及学生实习成绩统计表

2.毕业生实习方式统计表

3.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周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