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42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

二、选课范围

在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即“酷学辽宁”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上线的课程。

三、共享方式

各高校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优质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教学方法改革,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式、讨论式课程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请用课教师提前与建课教师联系,确定选用课程开设情况)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用课教师所在学校与建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

(6)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7)所有已经获批立项的课程,教育厅要求在两年内继续参与跨校修读学分课程,完成结题。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任课教师于1月29日(星期一)17:00前确定选用课程,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教学秘书将《XX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教务处王静思老师处。

 

附件1:《跨校修读课程参与教师及立项情况》

附件2:《XX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