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1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证答辩的顺利进行,现组织各学院上报答辩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答辩时间

    本科生:  2021年5月19日    下午

            2021年5月22日    全天

            2021年5月23日    全天

    专科生:  2021年5月23日    全天

    二次答辩:2021年5月26日    下午

二、答辩组织

    1.成立答辩委员会。各学院负责学院毕业答辩组织工作,设立答辩小组,安排答辩教师。答辩教师分为主答、副答、秘书和企业人员。“主答”教师须为副教授,“副答”教师须为讲师,“秘书”可为讲师或助教,要求每组必须有1名企业人员参加答辩。各答辩小组配备秘书一名,负责毕业论文形式审查、答辩记录、撰写答辩评价意见、统计和录入答辩成绩等工作。

    2.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各学院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严禁将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列入毕业答辩学生名单。未按时提交论文定稿进行学校统一重复率检测者,一律不予安排答辩。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8日 各学院统计并填写本学院本科和专科毕业生答辩安排表(附件1),按照表中填写要求填写,于5月8日17::00前提交。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李响

电话:8974578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