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6号)(附件1)文件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辽宁省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范围及名额

1.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即可申报 。

2.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部门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结合现有专业建设实际及已取得的专业建设成果,择优推荐一个专业参加遴选。  

三、申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28日前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2,word及pdf版)、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必要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大小不超过100M)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邮箱:lm5601@163.com,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推荐工作,并对入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专业,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申报。

联系人:李黉,电话:024-89745786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6号)

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7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