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就业之家“不负青春,勇往职前”就业指导讲座(十九)–就业创业政策

为开拓辽传学子的就业创业视野,激发同学们对就业创业的关注,由辽传就业创业服务处、就业之家社团组织的辽传就业季系列活动——“不负青春,勇往职前”就业指导系列讲座持续开展。此次讲座于5月20日下午开讲,诚挚邀请到数媒学院王静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交流分享,她为广大在校生开启了讲座新篇章——就业创业政策。

王静老师首先向我们讲解了我们国家的就业政策。国家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具体内容为:

(一)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三)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

(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王静老师讲到:“对于不同的群体我国有不同的就业政策,对于城镇新增劳动力,主要为其提供职业介绍、就业训练等项服务,引导其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对于下岗职工,主要通过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来保障其基本生活,指导和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其次,王静老师又说道了基层就业项目以及政策,国家各个部门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以及政策,例如我校前阶段我们所提到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国家基层项目主要政策分为:公务员招录优惠、事业单位招聘优惠、 考学,升学优惠、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等。

接着,王静老师说道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第一个我们所说的住房补贴,以上图片列举了辽宁省一部分的地区的补贴政策的详细情况。

第二个就是我们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指的是在我们地区毕业的本科生以及研究生到企业就业,我们国家将会给予他们一些补贴。

额外还有灵活就业补贴政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前提缴纳五险)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最后,王静老师讲述了自主创业政策。

政府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主要对象为大学毕业生,相关优惠政策主要有:

1.可选择多种市场主题类型进行创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等;

2.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筑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个人创业发放的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补息;

4.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值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通过本次讲座,让我们对于自己以后的就业方向与就业地点又多了一个选项,也让我们了解到了国家对于本科生以及研究生的相关政策,好友就是关于大学生的自主创业问题,因为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正是热血沸腾之际,就应该让他们的汗水挥洒在应该挥洒的地方。